关于征求《泗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5〕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泗洪实际,组织起草了《泗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泗洪县泗州东大街15号泗洪县财政局1210室(邮编2239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86223637@163.com。
附件:
1.《泗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泗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泗洪县财政局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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