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洪征补安置〔2026〕35号(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洪拟征告〔2025〕29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沟镇后窑居委窑南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171520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单位:公顷、人
被征地单位农用地小计建设用地未利用地[/s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