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现将口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72202172203
172204一、工作目标172205
172206172207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并规范口腔医疗行业秩序,建立健全口腔医疗机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口腔医疗机构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172210二、监督对象172211
全县范围内独立设置的口腔医疗机构,包括:口腔门诊部、口腔疾病防治所、口腔诊所等(不包含内设口腔诊疗科/中心的医疗机构)。
172216三、督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