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局长张正柱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0年1月,张正柱借款95万元给其招商引资的企业负责人潘某某,短期内获利30万元。张正柱任县统计局局长、民政局局长期间,多次以招商引资名义,带亲属或安排下属陪同,去多地旅游,并将旅游费用4.8万余元予以变通报销。张正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张正柱被给予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沭阳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color=var(--weui-LINK)][url=]章海清[/url]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至2022年,章海清利用职务便利为关联企业在项目立项、购买土地、厂房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共计160.6万元及两套房屋。章海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章海清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县质监站原站长、党支部原书记赵爱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时任县质监站站长、党支部书记赵爱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某、工程老板周某某为与其搞好关系所送的白酒、洗浴卡、购物卡等财物,价值共计2万元。赵爱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赵爱华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 十字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李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2018年的春节、中秋节,2019年春节,李丽收受十字街道原政法委员徐进为与其维护好关系所送人民币共计1万元。2023年8月,李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县市监局马厂分局原副分局长王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县市监局马厂分局副分局长(主持工作)王军安排分局工作人员虚开餐饮发票14张,共计报销27975元,其中11835元被用于违规吃喝。2023年12月,王军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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