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泗洪,精彩不断,每天更新!

微泗洪

搜索
查看: 622|回复: 2

泗洪县青阳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 06:20
  • 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4-7-2 08:34:59|来自:印度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根据洪教发[2024]85号《2024年泗洪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保证本施教区适龄儿童能按时就近入学,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范围内2018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小学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二、招生日程安排:
           1. 6月25日—6月30日,招生宣传,发布招生信息。
          2.7月1日—7月10日,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登记。(详见附件3: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方式)
          3.7月25日—8月10日,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4.8月20日—8月31日,处理学校招生后续工作。


    三、施教区范围:
          泗州大街以北,濉河以南,泰山南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
          辖区内小区有:颖都家园、清华园、东方明珠、中正时代城、澜庭湾、书香东苑、东方新城、宏景家园、景程花园、汴河苑、金榜世家、洪中宿舍等。


    四、认定办法:
          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2)。


    五、报名咨询地点:
          青阳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学校大门西传达室)  
          报名咨询电话:
          赵老师  15651296605  
          刘老师  13032581520  
          朱老师  13235154168

    泗洪县青阳中心小学
    2024年6月25日


    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

          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小学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初中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二、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主要依据及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商业、办公、租住、工业、车库、阁楼等用房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有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祖孙三代人户籍在一起需满三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需出具经房产处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1日前。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房、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政府廉租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可按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安置房没有交付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三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三、特殊情况,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泗洪县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具有泗洪县城区户籍且实际长期居住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即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 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泗洪县以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泗洪县连续且满6个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泗洪县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4. 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8-8 11:02
  •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7-2 17:42:28|来自:印度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顶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7 16:06
  •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4-7-2 18:34:06|来自:印度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顶一下!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