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涉酒事故发生,泗洪交警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警力, 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对辖区酒驾醉驾高发路段和“涉酒”交通事故路段进行分析研判突出酒驾醉驾整治的针对性对查处的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处罚酒驾醉驾 查处案例 曝光警示 1 7月7日8时05分,刘某某(身份证号:3213241986******16)驾驶苏N0***K小型汽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3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30mg/100ml。 2 7月5日22时51分,凃某某(身份证号:3213241986******94)驾驶苏N2***S小型汽车行驶至山河路与湿地大道以西1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37mg/100ml。
3 7月12日22时20分,韩某(身份证号:3208271972******16)驾驶苏AK***9小型汽车行驶至山河路与汴西路以西2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63mg/100ml。 4 7月7日22时34分,王某某(身份证号:3213241987******28)驾驶苏NF***7小型汽车行驶至山河路与青阳路以东1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79mg/100ml。
5 7月6日23时05分,裴某某(身份证号:3213241988******10)驾驶苏NC***0小型汽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300米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76mg/100ml。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泗洪交警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平安。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勿心存侥幸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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