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太感谢你们了 幸好你们及时救助!” 3月4日 泗洪县公安局山河路派出所 救助一名走失幼童 将其交到家人手中 当日下午5时许 山河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 在辖区某洗浴中心门口 一名幼童身边无家长看护 疑似走失
接到报警后 值班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 发现小男孩大约有两岁左右 年龄尚小,语言表达不清 考虑到天气寒冷 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通过调取公共监控视频 并走访现场附近群众 多方寻找小男孩家人
半小时后 民警查找到小男孩的家人 与其母亲取得了联系 原来,当天下午 家长带孩子游玩时 因需要办事 让孩子在某处等待 结果孩子不慎走失
民警将孩子交给其母亲带回 并叮嘱家长要加强看护 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 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警方提醒
1、平时多叫孩子的“户籍名”。让孩子记住自己的姓名,一旦走失,警方可以通过姓名查询到父母 ; 2、教孩子记住家人的电话。 要有意识训练孩子记住爸爸妈妈的电话,这样有助于施救者快速联系到家长,能快速让警察叔叔联系到家人; 3、平时加强防范。孩子走失,大多数是因为家长粗心大意,不少家长因为抱着侥幸心理,感觉短暂离开,孩子不会有事,导致走失事件发生,尽量不要让孩子离开视线范围。 4、教孩子正确寻求帮助。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走失,马上找到穿制服的人员求助; 5、一旦走失及时报警求助。如果孩子走失,请到派出所报警或拨打110求助,以免耽误最佳救助时间,增加寻找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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