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锐查控:戒指“击破”无财产谎言 2014年,粮种经销商李某(化名)向张某(化名)赊销了价值10000元粮种,后货款被长期拖欠,2024年,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0000元。2025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存款2300元。面对传唤,张某态度强硬,始终以“无钱可还”、“身体不好无工作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剩余债务。执行法官核查张某银行流水未见大额收入,且考虑到其曾接受过脑部手术不宜采取拘留措施,案件一时陷入困境。然而,执行法官敏锐观察到张某手上佩戴的一枚金黄色戒指,果断予以扣押并立即送往金店鉴定,确认为真金。这一关键发现,有效戳穿了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托词。
善意变通:灵活处置实现权益最大化
扣押金戒指后,常规路径是启动司法拍卖。但执行法官考虑到黄金饰品拍卖存在折价风险,不利于最大化保障双方权益,遂提出由张某自行按市场价变卖的方案——既可使其获得相对更高的变现金额用于还款,也能让李某更快、更足额地收回拖欠十年的货款。尽管张某后续失信(承诺10日内还款未兑现)且拒不到法院配合处理,法官仍未放弃这一最优方案,而是主动前往张某所在的五河县上门解纷,并反复向其说明利害关系:配合自行变卖能最大限度减少其损失,若强制拍卖必然导致更大价值贬损。 法官的执着与诚意,最终使张某认清了利弊。
十年债务终清偿:诚信履行为正道
2025年6月23日,在执行法官主持和见证下,双方在五河县会合。张某成功自行变卖金戒指,获得现金7000余元,加上前期扣划的2300元银行存款,拖欠长达十年之久的10000元货款终获全部清偿,案件圆满执结。本案中,张某前期隐匿财产、拒不履行、多次失信的行为,不仅耗费了司法资源,也使自身面临传唤、财产被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最终仍需承担全额履行的法律义务。
一枚金戒指,撬动了沉积十年的债务坚冰。本案的成功执结,既体现了法院秉持“眼见为实”作风,拓展查控思路、提升财产发现能力的成效,也生动诠释了“以最小成本实现最佳效果”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再次印证了:法律权威不容挑战,诚信守法、主动履行方为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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