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洪教宣编辑 | 朱珠 审核 | 张希刚宿迁市第二期“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于近日启动,为方便泗洪教育人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ib66cKNV76uAJ3BhgK2zFhEYFSd4DJjNlHEBNenJSZG9kIXvVkHjP32kAxkeDW15qCrS7PPXK84ibFwm6vKs7gmA/640?wx_fmt=gif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的在职在岗教师及教科研训人员。职业学校的专业课专任教师须为“双师型”教师。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选拔数量
根据第二期“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目标,此次分配我县未划分行业的第一、二层次推荐名额60人左右、第三层次推荐名额125人左右,培养管理期至“十四五”末。重点从教学一线人员中评选,中层以上教干占比不超过40%,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拔尖人才占比分别不低于10%、30%。
选拔条件
培养对象人选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第一层次人选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选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人才。第一层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教书育人模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注重学科(专业)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其中,申报人员为学校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或示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