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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某KTV一男子殴打、恐吓他人,情节严重被起诉!

2021-10-4 08:10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来源 | 12309中国检察网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起 诉 书
洪检刑诉〔2021〕49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7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41987********,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住泗洪县**街道**小区**室。被告人王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5月10日被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9月21日被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8月1日被泗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泗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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