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因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第四中学南侧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21年8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意见的通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该地块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情况截止到2021年9月22日,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期间(2021年8月24日至9月22日),未收到该地块被征收人提出的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二、修改情况无。特此通告。泗洪县人民政府2021年10月14日关于确定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根据《宿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则》《宿迁市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9月29日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泗洪县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共有3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参加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现将报名的评估机构信息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一、评估机构确定规则第四中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以在以下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协商选择一家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