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业电力用户: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809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1008 号)有关要求,我公司就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已于 2021 年 10月 23 日发文(苏发改价格发1008 号)明确,取消我省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尚未进入电力市场且有意向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按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相关通告要求,通过江苏省电力交易平台([url=https://www.js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