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新江苏·中国江苏网编辑 | 许安然 审核 | 张希刚
日前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将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着力解决市民关注的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和难题全面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水平
《规定》明确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保障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同时还明确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从法规层面赋予了物业公司一定的管理权限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
管理职责这样划分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Ljib4So7yuWjrqtx0RRr4zpBic6JG5UXiaxhXETOI5BU7eByeJSK9IicPf8YyaUWLO7OlmreicWOQZbeh0CxbngibaGg/640?wx_fmt=gif《规定》明确政府、各部门和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形成全面系统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业主是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规定》要求,业主应当委托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受托代行具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承担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