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来院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3月14日起本院诉讼、执行和来访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通告如下:一、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须尽量不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江苏微解纷、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或通过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法院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江苏省泗洪县长江东路9号泗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223900)。二、如需现场办理相关事项,请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0527-12368、86279141)、执行接待中心(0527-86279170)、信访接待中心(0527-86279187),开发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