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市县联动大规模核酸检测的统一安排,于2022年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两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次大规模核酸检测。为加强我县大规模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织紧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共同守护我们美好家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各采样点要向已完成核酸采样人员发放“已采样” 证明,便于后期查验。2.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并安排专人查验核酸检测情况,无“已采样” 证明的,一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