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液化气用户:近期,各地发生多起瓶装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全过程治理防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集中清理车库、储藏室和地下室等封闭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通告如下: (一)相关用户应立即停止在车库、储藏室和地下室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并自觉将液化气钢瓶关闭拧紧转移至安全处或指定地点; (二)严禁在小区车库、储藏室和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物业公司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 (三)凡发现在上述场所违法使用、储存瓶装液化气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广大群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日常用气一定要开窗通风保证安全,主动停止违法使用液化气行为,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泗洪县安委办、泗洪县住建局、泗洪县公安局、泗洪县城管局[/c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