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石油液化气用户朋友们:你们好!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相继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尤其是石油液化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事故呈多发、频发势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经验教训,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提升全县液化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广大用户安全使用液化气,现将液化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告知如下:一、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组织)液化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1. 用户要与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燃气泄漏报警安装位置距地面不得高于0.3米,必须能正常使用。2. 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3. 使用的钢瓶必须带有“二维码追溯标签”,不得使用报废钢瓶、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等不合格钢瓶,不得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不得放置液化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50千克必须设置专用气瓶间。4. 液化钢瓶调压器为非可调式调压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