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0891、提供留乡就业补助。对本市劳动力返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实施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2、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对春节期间留工保供、项目连续生产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和居民生活保供企业,按实际留宿过年外市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每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具体补贴单位名单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实施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3、发放招工补贴。乡镇、街道负责招工工作的相关人员、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企业老员工带新员工,每招1人且稳定就业四个月以上的,县财政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招工资金补贴,其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证书的补贴3000元/人,中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人。4、发放招工奖补。外市职技院校、培训机构向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来我市初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输送人员50人至100人、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补助。[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