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
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带您一起回顾那些熠熠生辉的“小案”,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本期为您带来的是一起“老人跳‘广场舞’猝死家属向组织者索赔”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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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的张先生在练习广场舞时突发疾病意外身亡,为此,家属把广场舞的组织者杨女士告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老人跳广场舞猝死
组织者被索赔60万元
湖北省武汉市的杨女士没想到,自己在组织了一场广场舞之后,竟然成为了被告。
2022年1月的一天,杨女士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组织群中部分人员参与第二天的表演排练。次日,大家如约到达活动场地排练,张先生也自发主动前往参加舞龙练习。
上午8点半左右,练习完在一旁休息的张先生突然倒地陷入昏迷,周边群众见状连忙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9时许,救护车抵达现场,杨女士随车陪同张先生前往医院,但最终张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事发两个月后,张先生家属认为杨女士作为舞龙活动组织者对张先生的死亡负有责任,向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