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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口罩,国家疾控局最新发布

2023-4-13 08:45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据国家疾控局官微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具体内容如下: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2号
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疫情防控组。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国家疾控局代章)2023年4月12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引。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1.乘坐飞机、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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