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且于2023年春季退役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二)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5号)有关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次“专转本”报名。已报名参加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的,不得重复报名。
二接收院校及计划安排
本次招生工作实施单独计划,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具体接收院校计划和专业安排将于5月底公布,详见“江苏教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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