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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8个月!泗洪男子马路上晒粮食引事故……

2023-5-12 08:22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来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立案受理张某某等人与被告人宋某某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8年6月11日作出(2017)苏1324民初10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宋某某赔偿张某某等人共计58178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该判决于2018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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