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泗洪,精彩不断,每天更新!

微泗洪

搜索

00:00:00

您有一张0.1元限时体验卡,马上领取获得VIP尊享特权。

泗洪两人因买卖房屋上法庭,原因竟是......

2023-7-1 10:35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2021年,购房人王某与卖房人马某在熟人介绍下,就位于泗洪县卧龙湾小区一幢房屋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购房人王某认为是熟人介绍,感觉事情很靠谱,就与卖房人马某口头约定以54万元购买房屋,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马某交付房屋后,王某即对该房屋进了装修入住。一年后,双方因购房款履行发生了争议,诉至泗洪法院。在法庭上,因双方买卖房屋时仅作出口头约定,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所以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认为对方有过错才导致房屋买卖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但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主张。

免责声明:

本平台旨在开源共享精神,请勿发布敏感信息,任何违法信息我们将移交公安机关;

热门标签 更多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