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平稳有序地做好2023年秋学期本施教区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依据《2023年泗洪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洪教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 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2.初中七年级招收施教区学生(小学未在本县就读的提供该生毕业证和学籍卡)。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具体认定办法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二、施教区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二)初中七年级施教区范围
东至青阳南路,西至新濉河,北至团结河路,南至青阳街道与石集乡交界处。(其中青阳南路以东,湿地大道以西,团结河路以南,343国道以北区域可选择泗洪姜堰实验学校东校区或南校区报名)。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四、招生程序1.发布信息:6月25日—6月30日。学校在北大门前张贴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2.网上报名:7月1日—7月10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线上资格审查和录取公示:7月25日—7月31日。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监护人,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线下审核材料的时间及地点。4.处理招生遗留问题:8月20日—8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孩子线上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于8月20日—8月23日到校咨询。[p=null,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