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17大类食品83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包括宿迁市泗洪梦果鲜水果店销售的丑橘宿迁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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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不合格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溧水王大薇麻辣烫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州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凤凰广场店销售的铁杆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江苏摩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拉棒(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宿迁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color=r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