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人(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江苏省宿迁中学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江苏省宿迁中学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江苏省宿迁中学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180.106.80.10:8082/jiaoyu_。 [font=system-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