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县 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 大湖英才”集聚计划,充分发挥人才政策激励作 用,根据《关于深入实施“ 大湖英才”集聚计划的意见》 要求,现 就做好 2022 年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探亲补贴申报 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审核部门
本次人才补贴申报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主管部门为主进 行分类审核, 其中: 教育系统人才由教育局审核;卫健系统人才 由卫健局审核; 园区企业人才由园区管委会审核;县直机关、乡 镇(街道) 招录(聘) 人员和除教育、卫健、园区企业外的其他 各类人才由人社局审核 ; 房产信息由住建、资规部门负责审核。 各审核单位信息、地址、姓名、联系方式见《人才生活保障待遇 审核单位信息表》(附件 2 ) 。
二、人才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购房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
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师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不 含垂直管理单位)。
2. 申报条件:
( 1 )必须是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从 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
( 2 )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
( 3 )人才来洪工作后在洪购买住房。
(二)岗位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对象:
企业、学校、医院新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本科生,新引 进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普通高中学段新引进的师范类普通本科 生, 学校新引进的高级、正高级职称教育人才。医院新引进的医 药类普通本科生、中级职称卫生人才, 新引进的高级、正高级职 称卫生人才。
2. 申报条件:
( 1 )必须是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从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
( 2 )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
(三)探亲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对象:
企业、学校、医院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 上、技师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2. 申报条件:
( 1 )必须是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从 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
( 2 )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 老保险。
( 3 )人才父母必须是宿迁市外户籍。[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