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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这些地方将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看看有你家吗?

2023-8-2 09:27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依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建成区,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建制镇和集镇的建成区。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城镇化进程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条例》实施区域范围如下:一、县城的建成区范围:东至国道343(含开发区机械产业园区、陆台小区汴水花郡),西至新扬高速(含周李天和嘉苑),南至莲荷路(含翡翠庄园),北至黄河路的合围区。二、建制镇和集镇的建成区范围:(一)朱湖镇:东至界集姬楼村4公里处,西至大楼周庄4公里处,南至孙园农场8公里处,北至金锁镇候湾5公里处。(二)半城镇:区域一:东至镇东路,西至330,南至唐雪线,北至雪北路。区域二:东至青临线,西至330省道,南至拂晓路,北至172乡道。(三)车门乡:东至经一路,西至重峰线,南至中华南路(车门实验学校),北至纬四路。[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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