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事关城市形象品位事关群众生活福祉拥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城管执法队伍则是开展好城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今天记者从宿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从严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宿迁市日前发布了《宿迁市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和《宿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辅助)人员“十不准”》
《宿迁市乡镇 (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 》严禁无证从事执法工作;
严禁故意损毁相对人物品;严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和乱罚款;严禁吃、拿 、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