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通知
2023-9-3 10:23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提振和扩大消费
(一)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水平。2023年新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精心举办“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开展“销售竞赛季”活动,支持“一市一主题”特色品牌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新认定10个左右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举办江苏电商直播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市)和涉农市辖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全覆盖,50%以上的乡镇建有寄递公共配送中心,70%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通集客货邮于一体的交邮合作邮路,全面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和旅游商贸服务,加强汽车客运站综合开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新培育600家以上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30年底。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三)丰富优质文旅和体育休闲服务供给。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组团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和提质升级的等级旅游民宿等进行奖补。继续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2023年新投放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持续办好“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等活动,打造沉浸式、数字化文旅等消费体验新场景。推进文旅消费支付便利化。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打造体育夜市、体育大卖场、线上体育培训等消费新场景。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各地承办举办高端体育赛事和特色品牌赛事进行奖补。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四)扩大民间投资范围。制定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接续举措,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编制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一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依托江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鼓励支持民营上市主体在重大项目投资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根据国家部署修订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合理引导和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
(五)加大产业投资力度。省市财政、国资联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重点投向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具有前瞻性的未来产业,推动一批对优化全省产业布局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培育一批能有效掌控细分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精特新”企业、单打冠军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持续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和预制菜产业发展等。
(六)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2023年省级220个重大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58个重大制造业项目实现投产达效。进一步优化用地用海服务保障,加大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保障力度,边界外采取列清单方式予以保障。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级保障、省级统筹、应保尽保”。优化林地定额供给,提高林地供给效率。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原则上单个项目节能审查时长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允许采取分期验收分区开发建设方式,提高文勘和工程建设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三、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措施,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力度。
(八)稳定房地产投资。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继续支持城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提振和扩大消费
(一)提升城乡消费服务水平。2023年新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精心举办“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开展“销售竞赛季”活动,支持“一市一主题”特色品牌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新认定10个左右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举办江苏电商直播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25年实现县(市)和涉农市辖区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全覆盖,50%以上的乡镇建有寄递公共配送中心,70%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开通集客货邮于一体的交邮合作邮路,全面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试点,拓展服务功能和旅游商贸服务,加强汽车客运站综合开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3年新培育600家以上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30年底。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三)丰富优质文旅和体育休闲服务供给。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组团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和提质升级的等级旅游民宿等进行奖补。继续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2023年新投放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持续办好“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等活动,打造沉浸式、数字化文旅等消费体验新场景。推进文旅消费支付便利化。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打造体育夜市、体育大卖场、线上体育培训等消费新场景。2023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对各地承办举办高端体育赛事和特色品牌赛事进行奖补。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四)扩大民间投资范围。制定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接续举措,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编制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按照国家规定明确一批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依托江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鼓励支持民营上市主体在重大项目投资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根据国家部署修订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合理引导和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
(五)加大产业投资力度。省市财政、国资联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重点投向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具有前瞻性的未来产业,推动一批对优化全省产业布局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培育一批能有效掌控细分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精特新”企业、单打冠军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持续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和预制菜产业发展等。
(六)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2023年省级220个重大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58个重大制造业项目实现投产达效。进一步优化用地用海服务保障,加大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保障力度,边界外采取列清单方式予以保障。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级保障、省级统筹、应保尽保”。优化林地定额供给,提高林地供给效率。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原则上单个项目节能审查时长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允许采取分期验收分区开发建设方式,提高文勘和工程建设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三、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措施,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力度。
(八)稳定房地产投资。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继续支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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