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意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宿迁市医疗保障局通报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在此,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0527-84368059。
01
2021年4月,马某在外省摔伤致颈部骨折,回居民医保参保地宿迁进行治疗。因马某弟弟是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医保报销比例较高,马某便使用其弟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住院治疗,骗取医保基金1.6万元。2021年12月,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02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张某在其妻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仍使用其妻子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购买硝苯地平控释片、辛伐他汀片等药品,骗取医保基金2万余元。2022年1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张某退赔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损失人民币2万元。
03
2020年1月,某医院副院长刘某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