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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重新修订,你的意见是?

2023-9-11 11:26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询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一、决策事项概况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泗洪县人民政府领布实施的《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洪政规发〔2021〕2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拟实施禁燃区域:泗洪县东至G343、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G343、北至金沙江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3、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b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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