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招聘(社招)
因工作需要,沭阳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民调解员,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江苏省沭阳县户籍。(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存在较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二、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二)报名地点:沭阳县司法局人事教育科(苏州东路9号7楼710室),联系电话:0527-80960766。[font=system-ui, -apple-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