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市管理局拟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房屋残值拆除权转让发布单位: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泗洪县城市管理局拟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房屋残值拆除权转让
项目编号E3213010313SiHong20231073740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0月08日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泗洪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4469827064P所在地:泗洪县人民南路35号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坐落位置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原荣建制衣厂区内
参考面积311㎡
其他说明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转让评估价10750元
评估机构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宿海通评报字(2023)第1108号
评估基准日2023年07月19日
挂牌底价10750元
特别事项说明说明1.意向竞买人应当在现场勘察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合理估价标的价值,谨慎出价。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按照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转让资料所载数量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无论转让标的移交时与转让资料所载内容是否一致,均不调整成交价款。2.标的以现场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可实地测量标的数量,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误差等情形提出异议。3.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转让方交付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完成拆除并清运出场,确保拆除范围内的地面为素土状态,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未完成工作量的相关施工费用。4.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5.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拆除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二、特别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