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节能家电消费升级,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面向广大消费者,出台实施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补贴政策。
一、政策施行期 自2023年9月29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如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
二、享受政策商品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不含手机、电脑、相机等低耗能电子产品);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共13类绿色节能家电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