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泗洪县财政局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泗洪县富民创业担保**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洪银发〔2021〕3号)、《泗洪县富民创业担保**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洪银发〔2022〕2号)、《关于优化富民创业担保**贴息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23﹞68号)文件规定,对重点群体发放的15万元(含)以下个人富民创业担保**,县财政结合省以上财政资金给予100%贴息;对其他城乡创业者发放的15万元(含)以下个人富民创业担保**,县财政按照**合同签订利率的100%贴息;15万元以上的,结合省财政补贴政策执行。[back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