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带着大伙来法院,看看发生在这里的“人生百态”。
在诉讼大厅,看到了垂头丧气的小张,手里拿着一起交通事故调解书……
前不久,小张像往常一样,下班后将自家货车“规规矩矩”地停在家门口,因为小张家靠近路边,所以每次停车小张都很仔细,从不占道。然而,就是这样的谨慎,还是招来了“祸端”……小刘驾驶的小轿车直接撞上了小张的货车,造成两车损坏,小刘受伤。经泗洪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小张无责任,小刘全责。
然而没过多久,小张就被小刘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小刘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12天,支付了医药费13356元;事故导致小刘车辆受损,现在小刘主张被告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487元。
听到这里,可能你也纳闷,怎么被别人撞了还要赔钱?
[font=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