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24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2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具体名单如下
1. 标称天津比德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735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2. 标称天津市捷畅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09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3. 标称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27Z,不合格项目: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
4. 标称天津市林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520Z,不合格项目: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5. 标称天津嵩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300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防火性能;
6. 标称天津御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909Z,不合格项目: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
7. 标称天津比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906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8. 标称天津创合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1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9. 标称天津超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09Z,不合格项目:车速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