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 2024年5月6日起,启用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开展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现通告如下:一、新增移动式设备/警务通:1.泗洪县公安局青阳公安检查站移动警务通2.泗洪县公安局四河公安检查站移动警务通
二、新增电警设备1.G235与瑶沟乡庞塘村居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