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介绍卖淫案移送审查起诉时仅认定非法获利600元,这与犯罪嫌疑人已从事数月介绍卖淫获利明显不符合常理。带着疑问,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纷繁的交易记录中深挖细查,最终确定近十万元的犯罪数额后被告人获刑超五年。
在小明(化名)的眼里,自己的女朋友小丽(化名)是个电商达人。自从同居以来,自称从事电商工作的女友每天不出门抱着手机就能赚到钱,有时在晚上还同时操作两部手机显得特别忙,但偶尔他也会有点疑惑“从来没看她打开什么电商应用软件”。觉得婚前过多追问对方工作不太合适,小明也就没在意,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了门他才知道小丽所谓的电商工作竟是介绍卖淫。
原来,没有正经职业小丽闲暇时沉迷于各种网络聊天,渐渐了解到一种通过网络介绍卖淫的运作模式。嫖客通过网络联系到所谓的“键盘手”,在商谈好嫖资后,“键盘手”将嫖客的位置、电话、嫖资信息发送给嫖客所在地的代理人,再由代理人将上述信息推送给当地的卖淫人员,卖淫人员根据指令到相应位置与嫖客进行性交易。事成之后,三方按比例分成,通常键盘手拿走一半的嫖资,地方代理人每单分得60-80元,剩下的给卖淫人员。在佣金的诱惑下,从2023年3月起,小丽决定充当地方代理人的角色,相继在网上找到数名“键盘手”并招募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