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激励作用,推动“大湖英才”集聚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湖英才”集聚计划的意见》(洪委〔2022〕57 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探亲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从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不含垂直管理单位)。2.已申请2022年度人才待遇保障政策,现申请兑现第二次补贴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购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师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2.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人才来洪工作后在洪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二)申报岗位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学校、医院新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本科生,新引进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普通高中学段新引进的师范类普通本科生,学校新引进的高级、正高级职称教育人才。医院新引进的医药类普通本科生、中级职称卫生人才,新引进的高级、正高级职称卫生人才。2.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申报探亲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学校、医院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师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2.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c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