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县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商务部和江苏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扩大销售渠道,现就第三批家电销售企业的遴选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 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依法缴纳税收,依法诚信经营,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4. 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5. 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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