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自2024年9月18日起更新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交通警察大队九中队移动警务通设备。现公示如下:一、更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开展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开车吸烟、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等交通违法查处:1.山河路与人民路2.泗州大街与泰山路3.泗州大街与人民路4.泗州大街与嵩山路5.泗州大街与青阳路6.泗州大街与建设路7.洪泽湖大街与体育路8.洪泽湖大街与人民路9.洪泽湖大街与青阳路[/s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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