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范围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定范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定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二)具备一定的政策、法律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能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在本县工作或生活,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一)就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二)及时反映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三)应邀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四)应邀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五)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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