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无监控区域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实行社会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水平,支持和鼓励公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先期已发布的对“车外抛物、违法变道加塞、违法停车(划定区域)、网格线停车、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或抽烟等)、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7类交通违法行实行社会举报外,根据我县交通管理实际,新增无监控路段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举报内容,特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新增举报内容:在城区无监控区域,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二、举报范围:泗洪县主城区1.团结河路(含)以南至苏245省道(不含)以北区域的路段;2.山河西路、宿迁大道南至245省道以西区域的路段;3.双洋路(含)以北金沙江路(不含)以南区域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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