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楚网】2018年3月5日,张某申请执行朱某、徐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一案,案件标的64万元,泗洪法院立案后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除了二被执行人被其他法院查封的财产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泗洪法院于8月14日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辗转调查
宿迁中院于10月份依法提级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反映,被执行人徐某某常使用一辆宝马X5的轿车。宿迁中院经过查询,该车辆登记在其养女朱某某名下,但朱某某年仅24岁,刚毕业两年,怎么可能买得起价值60多万的豪车?案件承办人马黎决定去南京核查该车的档案。
11月8日,马黎查到宝马车是今年7月份在南京一家4S店购买,立刻赶往该4S店调取交易记录,发现确实是朱某某的银行卡刷卡支付宝马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