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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饮酒,仍让对方驾车,泗洪这人被判处刑罚!

2018-12-29 15:55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12月28日上午,泗洪法院依法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5名车主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机动车提供给他人在道路上驾驶,分别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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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回顾
今年3月22日晚,陈某和刘某在泗洪县青阳镇五台山大桥附近一家饭店吃饭时饮酒。饭后,刘某将自己的汽车交给陈某驾驶,自己一同乘坐该车。当晚21时12分,陈某酒后驾驶该车行驶至泗州大街与衡山路交叉路口以东30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取血液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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