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因工作需要,泗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74名。根据《泗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 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机关文员、勤务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74名,其中限男性57名、女性5名,性别不限12名(职位表附后)。
三、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特殊条件,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地有固定住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生只有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