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19年6月20日—7月5日,对全县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一、巡察内容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以及相关县直部门落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扫黑除恶、公共空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网格化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村集体经济增收、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基层党建、财政绩效评估等11项重点工作问题以及违纪违法线索。二、反映渠道[/s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