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需要,请“e租宝”案宿迁市集资参与人按时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核实登记地点公布的时间为准。二、核实登记对象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的具有宿迁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宿迁长期工作生活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三、核实登记地点我市按照方便群众、属地就近登记原则设立了6个核实登记地点。集资参与人可关注本通告下方附件中核实点所属辖区、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登记地点参加核实登记。四、核实登记内容信息核实工作人员将对集资参与人以下信息逐项核实、采集、登记:1. 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2. 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3. 集资信息:充值金额、提